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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聚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仲裁决定书公告(王芳、崔妍)
发表时间: 2024-04-18 16:44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聚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芳、崔妍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42833-2834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你方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决定结果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 25 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电话:020-38810204);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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