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湖南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光黎与被申请人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4〕4337号),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和变更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申请人(李光黎)的仲裁请求变更为:一、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的工资6325元;二、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1747元、休息日加班费1452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32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325元;四、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共计2370元,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10元、医疗费60元。
现将申请人的上述请求,作为变更仲裁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七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审理。(联系人:江金玲,电话:020-8370193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