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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聘(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肖佩)
发表时间: 2024-04-26 17:38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首聘(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肖佩诉第一被申请人你方劳动(人事)、第二被申请人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4〕4931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以下为具体的文书内容)

本委决定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周晓敏,电话:020-38813065);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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