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东驰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蒋林明与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4〕1667号)已依法作出补正决定。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以下为具体的文书内容)
补正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裁决书第1页第15行和第16行之间增加“案由:工伤待遇、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内容。
二、除上述补正内容外,裁决书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姜润欣,电话:38810843;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