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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量矩阵科技有限公司仲裁决定书公告(赵宏源、甘广富、莫华明)
发表时间: 2024-06-11 17:09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聚量矩阵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赵宏源、甘广富、莫华明诉你方(第二被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安徽升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广州聚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杭州甜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4〕7893-7895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决定结果如下:

同意申请人赵宏源、甘广富、莫华明撤回对第一被申请人安徽升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第二被申请人聚量矩阵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广州聚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申请。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陈春燕,电话:020-38822275);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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