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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观摩预约告示
发表时间: 2024-07-01 10:04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庭审观摩预约告示

 

为推进“阳光仲裁”,提高仲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24年7月起,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常态化开展“仲裁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劳动仲裁庭审现场,观摩仲裁庭审活动。“仲裁开放日”活动参加方式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日起,“仲裁开放日”活动时间为每月第三周的周三下午第一场庭审(庭审开始时间14点15分)。地点为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一厅阳光仲裁庭(广州市天河区穗园东街21号之一第四仲裁法庭)。

二、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持有护照等合法身份证件的境外人士,均可申请观摩庭审,但下列人员除外:

(一)未成年人(经仲裁委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员。

三、申请方式

报名观摩庭审的人员,需于每月10日前向我院专用电子邮箱(tjt@gzldrszyzcy.com)发送申请邮件,邮件标题统一为“庭审观摩预约”,邮件内容需载明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格式见下表),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另需随邮件发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身份证、护照等)。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根据观摩申请情况结合观摩人员上限(不超10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申请时间顺序选定旁听人员,并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观摩要求

观摩人员请于庭审当日开庭时间前15分钟到达观摩地点,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观摩登记手续,并参与庭审活动。庭审现场需遵守以下庭审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摄影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二)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

(三) 不得随意走动;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鼓掌、喧哗、哄闹或实施其他妨碍庭审的行为。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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