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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点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朱雅婷)
发表时间: 2024-07-24 17:50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枣庄点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朱雅婷诉第一被申请人你方、第二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挺翔你电脑经营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4〕9699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以下为具体的文书内容)

裁决结果如下:确认申请人与第二被申请人在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4月20日存在劳动关系;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200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周晓敏,电话:020-38813065);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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