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重庆广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秦莉与第一被申请人重庆广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你方)、第二被申请人重庆广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4〕12614号),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和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申请人(秦莉)增加仲裁请求为:四、请求裁决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4600元[(11000+1300)元/月×1个月×2倍]。
现将申请人的上述请求,作为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八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审理。(联系人:谢馨颐,电话:020-38822757)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