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北京药帮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秦邦华诉广州智唯易才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药帮忙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本初子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4〕12150号)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决定结果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对北京药帮忙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本初子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申请。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 21 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陈叶帆,电话:020-83225837);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