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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辛未)
发表时间: 2024-09-27 16:38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辛未与第一被申请人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三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广州迈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4〕8975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裁决结果如下: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1年11月25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的工资差额204086.68元;

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8750元;

三、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离职证明;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 21 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陈叶帆,电话:020-83225837);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年九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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