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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军决定书公告
发表时间: 2024-09-30 11:32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易军

本委受理(你方)与广州榕树家中医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4〕15160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决定书。

决定结果如下: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1号首层领取上述仲裁决定书(联系人:杨杰钦,电话:83304305);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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