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三方协商办〔2019〕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活动,在全市树立典范,推广经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平安广州建设,现就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省属和中央、部队所属及控股的驻本市的企业,在本市以及区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含分支机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以及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参加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
社区(村)、街(镇)、园区可申报参加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评审。
二、评审规定
(一)申报时间:申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含申报上一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度报告,下同)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申报填报数据对应的时间点为2019年6月30日,涉及上一年度的时间段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申报方式:申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实现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所在地的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会议办)负责指导。市和各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申报与初审
申报单位按照评审办法和系统设定程序进行申报。完成申报填写后,分别打印相关表格盖章并在评审系统上传,不再提交书面材料。各区、街镇相关部门均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系统操作指引》(附件12)。
申报单位完成申报生成表格对应关系如下:
1、申报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附件2)和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公告(附件3)。
2、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度报告的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度报告表(附件4)。
3、申报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的,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申报表(附件5)和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创建工作公告(附件6)。
4、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年度报告的,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年度报告表(附件7)。
(四)复审
各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要及时受理、初审和核实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申报或年度报告情况,并分类整理为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8)、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度报告汇总表(附件9)、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申报汇总表(附件10)、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年度报告汇总表(附件11),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
各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主导性地位,通过各自工作渠道进行宣传和动员,积极发动企业和有关单位参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评审工作,对已获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的要逐一通知开展年度报告。各区人社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要加强信息沟通,各区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应及时将本会正常经营的会员名单抄送区人社局。
各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可采取集中办公、分片检查等方式,认真组织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逐一审核,成熟一家发展一家。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三方会议办公室反映。
市三方协商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吴高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318039;
曾波(广州市总工会)83188102;
黄苑君(广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83590059;
黄武彬(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86345750。
系统申请地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附件:1. 广州市和各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联系方式.doc
5.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申报表.doc
6.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创建工作公告.doc
7.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年度报告表.doc
10.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