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共济谋发展、共克时艰筑和谐
——致全省广大企业家和职工们的倡议书
全省广大企业家和职工们: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关键时期,特别是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广大职工返岗务工之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广东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向广大企业家和职工们倡议,同舟共济谋发展、共克时艰筑和谐,团结一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广大企业要履行责任,维护和谐稳定
(一)加强疫情防控。广大企业在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确保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做到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两不误。
(二)稳定就业岗位。广大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可以通过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保持劳动关系稳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三)关心关爱职工。广大企业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加强人文关怀,关注受疫情影响职工的思想动态,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主动关心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增强职工归属感,打造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二、广大职工要坚定信心,与企业共克时艰
(一)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广大职工要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信息,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已返岗的职工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自觉、无私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自觉与企业共渡难关。广大职工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实现自我价值与促进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守望相助,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立足本职,胸怀全局,用心创造一流业绩,与企业同舟共济,携手共渡难关。
(三)自觉合法理性表达诉求。广大职工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通过集体协商等合法方式,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加强劳资双方沟通,使用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不采取违法方式和过激行为,自觉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全省广大企业家和职工们要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疫情防控期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