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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解除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延续项目办理时限的通告
发表时间: 2020-03-12 17:5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劳动关系处 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受疫情影响,部分劳务派遣单位未能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劳务派遣许可延续,为保证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连续性、合法性,现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置的上述限制条件修改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申请,请劳务派遣单位在线上积极办理,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立即恢复限制有关条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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