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3〕36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人民检察院、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现将省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转发的《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总工会
广州市企业联合会/广州市企业家协会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8月22日
(承办处室: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020-8331848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