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东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多渠道推进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应用推广。各区人社部门要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人社厅发〔2021〕54号)及《关于实施电子劳动合同百城覆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39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电子劳动合同系列政策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渠道和灵活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广泛深入宣传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应用场景、相比签订纸质劳动合同的优势等,提高电子劳动合同的社会认知度、认可度,增强企业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策宣传、培训会等各种线上线下形式,积极宣传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使用。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集中托管的区人社局应当将托管企业电子劳动合同及时汇聚到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电子劳动合同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做好省市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对接工作。广东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上线后,广州市电子劳动合同公共服务平台停止使用,市平台用户全部转入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各区人社部门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确保及时转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顺利使用。
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推广应用情况报市局劳动关系处。
市局业务联系处室: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020-83318039
省厅技术联系人:詹益民、蓝春霞,联系电话:020-83177814、020-83182831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做好广东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