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穗人发〔2006〕26号
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对我省部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属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对我省部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的通知》(粤人发〔2005〕3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总结,迎接省工作小组检查。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蔡琳,联系电话:83126046,传真:83126144) 关于对我省部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的通知 粤人发〔2005〕336号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市人事局: 根据《关于警告部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22号),今年国家人事部在全国范围内对2002年12月31日以前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组织开展了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我省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白马广告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提出警告并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经验收合格的,保留其设站资格;验收不合格的,将予以撤消。 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撤消和警告,是加强博士后制度建设、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受到警告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从自身实际出发,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争取在一年的时间内,各方面工作都有一个质的提高,全面达到整改要求。 全省各博士后管理职能部门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应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优秀博士后表彰大会暨博士后工作会议和谢强华副省长在广东省优秀博士后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加强内部建设,积极改进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近期,省有关部门将组织检查工作小组,赴设站单位开展检查,请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务必先对设站以来开展的博士后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总结,将近年来博士后工作开展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整改措施等,以书面材料形式于2006年1月20日前上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全省检查工作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