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发〔2012〕65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及其配套政策文件(以下简称“1+N”政策文件),经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等23个单位为2012年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予以公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抓好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1+N”政策文件,大力推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选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青年人才方面的优势,重视抓好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二、坚持服务发展,充分发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平台作用
各基地要加强与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联合流动站共同培养博士后,努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进自主创新,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照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基地组织管理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二)按照申报时提出的研究项目,有步骤、分层次确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
(三)积极参加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政策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努力建设一支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
三、不断完善建设,积极争取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根据“1+N”政策文件,市财政对每个新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基地资助20万元用于基地建设,各基地要配套投入,创造条件,争取设站。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基地,市博管办将积极推荐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健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选与科研工作站申报有机结合的梯队培养机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承办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83126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