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博士安家费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穗人才领字〔2020〕8 号)规定,对符合《广州市博士安家费申报指南》规定条件且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9年5月1日期间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境内博士人员,应在2021年5月1日前提出博士安家费资助申请。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文件要求,在以上规定时限内尽快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请登录广州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gz.gov.cn/)查看申报指南。
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陈蔚泳,联系电话:8306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