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穗组通〔2019〕42号)、《关于开展广州市博士安家费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穗人才领字〔2020〕8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定张民爱等45名博士人员符合博士安家费申请条件。现对上述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未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服务部
联系邮箱:gzbsh@gz.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0050
附件:2021年广州市博士安家费拟发放名单(第四批).xlsx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