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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9-24 15:41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专技处 浏览字号:

各区博士后管理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持续搭建更多更优的博士后科研平台,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及省人社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

  我市市属(含区属)的企事业单位或在我市注册的社会组织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省属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报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规范整齐,报送内容须脱密处理。统一格式制作,封面为附件2首页并用A4浅色皮纹纸胶装,正文双面印制,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表》—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围绕设站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提供,可缩放排版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证明,与流动站合作意向协议书、博士后劳动合同、进站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站分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证明及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材料,入选榜单、科技奖励、承担项目及入选各类平台批复文件等符合推荐条件的佐证材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请附上依托流动站招收的博士后及本单位博士后导师缴纳社保凭证。

  (二)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严格审核设站条件,对符合设站条件的单位列入我市推荐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公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核实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按要求报送全国博管办,并通知获推荐申报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对不符合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一次性告知各推荐单位并退回。

  (四)备案确认。全国博管办组织核查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程序进行备案,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的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及时转发全国博管办批复的备案结果通知,并指导新设站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材料报送

  所有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24年9月28日前邮寄或送至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5楼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部)。同时,附PDF及可编辑电子版各1份,发送至电子邮箱gzbsh@gz.gov.cn。统一标题:XX(单位名称)推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材料。凡逾期报送以及所报送的材料不全的,均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宣传。请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相关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对不符合设站条件和未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对于确有博士后招收需求、但尚未达到设站条件的单位,可指导其按照我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要求,按程序申报设立省、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

  (二)规范推荐程序,压实审核责任。请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照《工作指南》确定的设站条件,严格把关,落实核实责任,确保所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条件、材料真实。因材料不实被全国博管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回、批评或通报的,将暂停一到两个批次的申请工作。

  (三)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动态管理。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发挥其在促进产学研融合、提升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要按照动态管理要求,督促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已无法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工作站,要及时上报并提出注销建议;要积极开展新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培训,做精做细各项指导服务工作;要认真履行对所属工作站的博士后资金监管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pdf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报表.xlsx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汇总表.xls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夏冰,联系电话:020-83724757,邮箱:gzbsh@gz.gov.cn,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5楼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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