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已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或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分站。
三、材料清单
(一)关于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报告;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报批表;
(三)代表性业绩材料;
(四)申请单位合作导师材料。
四、适用文件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六、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
七、申报网址
智慧人才家园广州市博士博士后管理系统 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八、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在“智慧人才家园”发起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预审→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九、实施主体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联系方式
020-83724757,gzbsh@gz.gov.cn
相关文件: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