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已在市属单位所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结进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新近毕业的博士。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点专业领域或临床医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进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放宽设站单位博士毕业生不得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限制。原则上不得招收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材料清单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协议书;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四)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提供身份证明;
(五)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需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与任何单位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申请人当前身份为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需提供);
(七)二次进站人员提交博士后证书。
四、适用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5号)。
五、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六、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
七、申报网址
智慧人才家园广州市博士博士后管理系统 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八、办理流程
(一)博士后人员进站办理程序为:个人在“中国博士后网”发起申请→设站单位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预审→设站单位办理手续。
进站手续办结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存档。
(二)博士后人员进站存档办理程序为:个人在“智慧人才家园”发起申请→法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九、实施主体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联系方式
020-83724757,gzbsh@gz.gov.cn
相关文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