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体条件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未设立工作站、分站。
(二)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研发队伍。
(三)近3年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理论和技术的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三、材料清单
(一)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二)近3年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及研究成果相关材料;
(三)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专职研发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为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
(五)近2年企业经营情况证明材料;
(六)近5年参与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及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佐证材料;
(七)招收博士后情况(如已招收博士后需提交)。
四、适用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5号)
五、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六、申报时间
每年开展一次,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七、申报网址
智慧人才家园广州市博士博士后管理系统 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八、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在“智慧人才家园”发起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九、实施主体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联系方式
020-83724757,gzbsh@gz.gov.cn
相关文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