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对市属单位所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的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条件
在站博士后人员,市财政一次性资助每名博士后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限于博士后在站期间申请。
三、材料清单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二)开题通过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需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四、适用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5号)
五、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六、申报时间
博士后人员开题通过后,可申请科研项目资助。
七、申报网址
智慧人才家园广州市博士博士后管理系统 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八、办理流程
个人在“智慧人才家园”发起申请→法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九、实施主体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联系方式
020-83724757,gzbsh@gz.gov.cn
相关文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