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的市属单位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申报条件
市属单位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财政分别予以100万元、100万元、70万元、30万元建站资助。
三、材料清单
(一)新设站(创新实践基地)证明材料;
(二)进站博士后清单;
(三)进站人员博士学位证书。
四、适用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5号)
五、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六、申报时间
设站(基地)资助分四期平均核拨。获批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和市级创新实践基地在每年度招收首名博士后人员进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半年后可申请一期设站(基地)资助。
七、申报网址
智慧人才家园广州市博士博士后管理系统 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八、办理流程
设站(基地)单位在“智慧人才家园”发起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九、实施主体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联系方式
020-83724757,gzbsh@gz.gov.cn
相关文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