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0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9〕2217号)和《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2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下称“特贴人员”)2009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通过我局“高层次人才系统”在线完成,各主管单位应及时通知特贴人员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进入“高层次人才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年度考核”业务,按照系统及考核要求填报相关内容,于2月5日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
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对本单位、本系统管理的特贴人员考核;移交各区退管办的企业退休特贴人员的考核,由各区退管办负责。请于2月10日前通过系统确认并提交至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汇总报省,以确保津贴按时发放。
尚未注册用户的单位请按照系统提示或联系技术服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操作方法参看系统中的简要操作说明。
二、请各主管单位认真总结2009年本单位、本系统政府特贴人员所取得的成绩。总结材料要反映一年来特贴人员在科技创新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在各自岗位取得的新成果,特别是一年来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的情况,以及承担国家和省重要科研项目及课题情况,于2月10日前上报。
三、各主管单位要对现有特贴人员名单进行认真核对,有自然减员或其它变动情况的,要按照《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29号)如实、及时上报。凡因迟报、漏报、错报造成津贴发放失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杨晓辉、蔡琳,联系电话:83126048,传真:83126144,E-mail:yangxiaohui0403@163.com,技术服务电话:83553151、83559078)
主题词:特贴人员 年度考核 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