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121人才梯队工程”两院院士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6〕54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刘超等6位同志为我市首批“121人才梯队工程”两院院士后备人才。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表彰工作,加强对后备人才的服务和培养,积极营造环境,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有利条件,提高他们的科研跟踪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攻关能力,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两院院士后备人才名单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姚敏燕、蔡琳,联系电话:83126047、83126046)
附件
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两院院士后备人才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工 作 单 位 | 职 称 |
1 | 刘 超 | 男 | 广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 主任法医师、教授 |
2 | 陈韶章 | 男 |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
3 | 黄险波 | 男 |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4 | 毛新平 | 男 |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
5 | 徐 军 | 女 | 广州医学院 | 教授 |
6 | 罗远明 | 男 | 广州医学院 | 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