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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刘超等同志为我市“121人才梯队工程”两院院士后备人才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7-05-11 17:49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121人才梯队工程”两院院士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6〕54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刘超等6位同志为我市首批“121人才梯队工程”两院院士后备人才。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表彰工作,加强对后备人才的服务和培养,积极营造环境,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有利条件,提高他们的科研跟踪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攻关能力,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两院院士后备人才名单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姚敏燕、蔡琳,联系电话:83126047、83126046)

 

附件

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两院院士后备人才名单

 

序号

  

性别

工 作 单 位

  

1

  

广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主任法医师、教授

2

陈韶章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3

黄险波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4

毛新平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5

  

广州医学院

教授

6

罗远明

广州医学院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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