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穗人函〔2009〕464号
关于广州市地下铁道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更名及调整专业评审组设置的批复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你中心《关于更改广州市地下铁道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名称及调整专业组设置的请示》(穗人评中心报〔2009〕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广州市地下铁道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更名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专业评审组设置调整如下:
一、原铁道机车、车辆动力及建筑机械专业组调整为城市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专业评审组。
二、原铁道运输、电气通信、信号、自动化专业组调整为城市轨道交通电力电气专业评审组和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专业评审组。
三、原土木建筑专业组调整为城市轨道交通土木建筑专业评审组。
四、原环控设备专业组调整为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评审组。
五、原预概算、情报专业组调整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专业评审组。
六、原科技管理、施工管理专业组调整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理专业评审组。
请做好评委会更名及专业评审组调整后评委库入库委员相应的调整补充工作。评委会评审的专业范围及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见附件)执行。
附件: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评委会 调整 批复
抄送: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
广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9年8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