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穗人发〔2008〕73号
转发省人事厅、省发改委转发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发展改革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省发改委《转发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招标专业 评价 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