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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建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4-03-05 11:27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技工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推进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州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穗人职字〔1996〕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的通知》(穗人发〔2009〕7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组建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会)。

  初评委会负责受理和开展技工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评审范围为助理讲师、教员、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初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设于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受我局委托承担初评委会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关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我局负责。

  请日常工作部门参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关于做好我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遴选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8〕108)精神,做好初评委会评委库的建库工作;根据《广州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穗人职字〔1996〕3号)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通过人员报我局核准发证。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8日

  (承办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831260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广州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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