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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0-07-06 14:09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发〔2010〕85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通过对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的归并整理,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各有关单位在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要严格执行粤人社发〔2010〕176号的规定。原广东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核发的合格证书,原广州市人事局核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岗位职务培训证书》,在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不再有效。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数量要求

   除免考人员外,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须通过3个计算机模块考试。在增城、从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须通过3个计算机模块考试,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须通过4个计算机模块考试;全市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均须通过4个计算机模块考试,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均须通过5个计算机模块考试。

   三、免考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可以免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人员,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四)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五)硕士学位获得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学士学位获得者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评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中专毕业生,评聘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六)评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系列职称的人员;

   (七)转系列评审,通过了规定数量的计算机模块考试的人员;

   (八)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人员;

   (九)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十一)符合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

   (十二)通过确认方式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所确认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
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0〕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提出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科目(模块)

   从2010年7月1日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人社厅发〔2010〕19号文有关规定报考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

   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除执行粤人发〔2002〕81号、粤人发〔2005〕177号文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须参加3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

   2. 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参加3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

   3. 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

   4. 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数量提供的全国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必须是人社部(原人事部)规定的14类中不同类别的模块合格证,同一类别的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一个模块计算。

   5. 2010年7月1日以前全国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仍然有效。

   三、除执行粤人发〔2002〕81号、粤人发〔2005〕177号文规定的免试范围外,下列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

   1. 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2. 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 符合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

   4. 通过确认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所确认资格的职务的。

   四、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国家有规定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符合免考条件的除外)。

   五、原我省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合格证书只作为继续教育证明,不再作为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粤人发〔2006〕122号文有关计算机条件补充规定不再有效。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9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推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价服务,根据《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精神,经研究论证,决定对原有考试科目(模块)进行更新(详见附表)。

   自2010年7月1日起,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更新后的考试科目(模块)提供有关考试服务。请各地各部门按照《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要求,积极做好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

 

全国职业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10)

 

序号(类别)

科目(模块)

备 注

1

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

 

2

Word 2003中文字处理

考生任选其一

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

金山文字2005

3

Excel 2003中文电子表格

考生任选其一

金山表格2005

4

PowerPoint 2003中文演示文稿

考生任选其一

金山演示2005

5

Internet应用

 

6

FrontPage 2000网页制作

考生任选其一

FrontPage 2003网页制作

Dreamweaver MX网页制作

7

Visual FoxPro 5.0数据库管理系统

 

8

Access 2000数据库管理系统

 

9

AutoCAD 2004制图软件

 

10

Photoshop 6.0 图像处理

考生任选其一

Photoshop CS4 图像处理

11

Flash 7.0动画制作

 

12

Authorware 7.0多媒体制作

 

13

Project 2000项目管理

 

14

用友财务(U8)软件

考生任选其一

用友(T3)会计信息化软件

 

 

 

 

 

 

主题词:人事  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  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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