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粤职改办函〔1999〕14 号
对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生有关待遇请示报告的复函的通知
省社科院:
你院《关于我院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请示报告》悉。经研究,同意对取得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生证书的专业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范围的,可参照粤职改办〔1996〕16 号文《关于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党校学历问题的处理意见,申报评审或报考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资格。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粤职改办函〔1999〕14 号
对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生有关待遇请示报告的复函的通知
省社科院:
你院《关于我院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请示报告》悉。经研究,同意对取得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生证书的专业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范围的,可参照粤职改办〔1996〕16 号文《关于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党校学历问题的处理意见,申报评审或报考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