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穗人职[2002 ] 127 号
关于开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转发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穗人职考〔2002〕29号)规定,从2003年起,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实行以考代评专业技术系列和执(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现就开展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在2002年(含2002年)以前,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后在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不用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从2003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先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才能申报评审(含转系列晋升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同档次转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其取得原专业技术资格时,已通过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提交应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的,不用重新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三、从2003年起,硕士研究生必须先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才能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在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免考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初次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在2003年6月底前,暂不要求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从2003年7月起,必须先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才能办理。
五、从2003年起,聘任经评审或初次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必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
六、通过考试,在2002年(含2002年)以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不要求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过考试,在2003年及以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七、引进调入人员办理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时,不用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经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后,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必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八、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成绩的有效期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在国家和省未明确之前仍然有效。
符合免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注明免考原因并附上有关证明,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才能申报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
广州市人事局
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职称 考试 计算机 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02年 12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