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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发证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表时间: 2004-07-09 16:49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粤人函〔2004〕1294号


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发证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人事局:

你市《关于我市高级职称审核发证等有关问题的请示》(深人报[200448)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市应严格按照《广东省省外引进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和发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只对省外引进人才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和发证工作,对从省内调入、持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和换发证工作。

二、关于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规范管理和核发权限问题,省正在进一步调研,一定会认真听取各市的意见,本着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方便基层的原则,制定《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目前,仍按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广东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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