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优化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基地)建设,全面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议审核,现将以下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具体如下:
一、拟同意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2家申报单位备案成为广州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基地)。
二、拟同意以下4家施教机构(基地)因业态调整及名称变更等原因提出的变更申请:
1.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州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因业态调整的原因,变更为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因名字变更的原因,变更为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因机构改革的原因,变更为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4.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因名字变更的原因,变更为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研究中心)。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或电子邮件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写清或讲明异议事由,署(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核实。
受理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525797
电子邮箱:zhicheng@gz.gov.cn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