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强制性培训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557号)精神,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强制性培训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穗发改〔2018〕640号),清理废止有关价格管理政策文件,其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2〕640号)属废止政策文件目录内容,请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严格按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