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发动参加遴选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有关单位积极发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加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申报。
二、申报职业范围
参加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的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申报,其中,参加培训机构遴选的可在《通知》公布的10个职业目录中选择若干个职业进行申报,职业数量不受限制。
三、有关说明
(一)参加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申报的单位一般为2018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成立、具有一定的技术技能人员培训、考核,达到年培训、考核技术技能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同一家单位可以同时参加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
(二)各参加培训机构、评价机构遴选的单位请于6月16日前将培训机构推荐表、评价机构推荐表等材料扫描版和电子版发至政务邮箱:zhicheng@gz.gov.cn。纸质材料通过交换或邮件方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我局将对申报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单位进行遴选推荐。
(三)培训机构推荐表、评价机构推荐表(电子版)可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sgx.mohrss.gov.cn/)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申报栏目下载。
附件: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52579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