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主管部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基地):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五条“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现就报送2024年度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办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基地按照实际工作部署安排,据实填报《2024年度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办班计划备案表》(附件),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全市性行业组织同意后,于3月29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电子表格同步发至邮箱:zhicheng@gz.gov.cn。
报送继续教育办班计划是基地管理及基地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基地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2024年度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办班计划备案表.xls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联系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姚敏燕,联系电话:020-8352579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