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推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二、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支持和鼓励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确保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任务。
三、2024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承办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525797)
附件:关于发布2024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