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人才工作 > 政府培训 > 培训信息
化茧成蝶:南沙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培训第二期收官
发表时间: 2020-07-30 18:43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 浏览字号:


  7月21日至24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广州市政府培训系统培训中心举办的第二期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培训班圆满收官。来自局机关、直属执法队、各镇街执法大队的68名执法骨干,经过4天全脱产学习,完成了既定的学习任务。经过课间提问与APP限时测试,绝大多数学员基本掌握了培训内容。本期培训,学员反响热烈,有的说培训拉直了执法实践中的许多问号,有的认为澄清了许多模糊认识,有的感到开阔了眼界、丰富了执法手段,有的表示对执法中容易忽视却又不能忽视的细节与环节底数更清了。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曾裕新带头听课、带头发言、以上率下、全程督导并作总结讲评。



  第二期综合执法业务系统培训,特邀暨南大学法学院、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有多年执法和监管、教学和培训经历经验的中层以上领导、专家授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3C产品日常监管和执法业务要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日常监管和执法业务要点”的课目设置展开。6位老师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思考,通过沿革回顾、理论讲解、适用法律法规梳理、典型案例剖析、视频情景回放、数据图表图片展示等方式,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对重点内容,不时穿插课堂提问、“敲黑板”“划重点”,使原本枯燥的学习变得生动逼真、情景交融,全体学员在学习中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终于走出了“两检”“两认”的迷宫

  一位来自镇街执法大队的学员说,原来接触的执法业务比较单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现在执法任务面对“广谱”“复合”。此前对于检测、检验、认证、认可的概念和内涵一直是是似而非,甚至认为检验与检测、认证与认可,意思相同,表述不一。通过本次培训,彻底走出了“两检”“两认”的迷宫。原来“检测”是出数据报告,而“检验”是出定性报告,“认证”是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服务与管理体系的合格评定,“认可”是政府部门对第三方机构的合格评定。现在面对“广谱”与“复合”的执法任务,思路更清晰了,底气更足了。


  对“缺斤少”行为的惩戒由谁来做?

  来自局机关直属执法一队副队长陈伟森说,目前对于商户缺斤少两行为的惩戒,很多地方以“黄牌警告”。有的地方惩戒办法是:一次缺斤少两黄牌警告一周,两次缺斤少两停业休市一周,三次缺斤少两取缔退市。这方面也有“广州版本”。问题在于对商户缺斤少两的“黄牌警告”该由谁来实施,是政府部门?还是市场的物管方?此前对于这个问题,相关各方均持不同意见。通过培训,终于搞清楚了。对于“缺斤少两”违规行为的认定,必须是政府部门,经政府部门认定后,对“缺斤少两”行为进行“黄牌警告”,可以由市场物管方根据双方的“市规契约”实施。


  如何处理同一问题的反复投诉?

  来自镇街执法大队的曾学员、蔡学员说,在执法一线经常会遇到群众投诉,也总会有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同一个问题变成反复投诉,相对集中的是小区电梯方面的投诉。此前,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总感到没有更好的办法。本期培训带着问题来,终于找到有效的处理办法。就是接到投诉,尽快赶到现场,根据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必要时,可请物管方将维护情况在大堂公布,也可请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再做一次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调查处理结果是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为准,不是以投诉人的满意为准,该投诉可以画上句号。


(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正亮、陈燕芬、徐靖鸿 供稿)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