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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第三季度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05-15 16:18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人事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和《2023年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有关要求,我中心现就举办2023年第三季度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培训班安排

  详见附件。

  三、培训地点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或市郊场地。具体培训地点将于开班前一周通知参训学员。

  四、其他事项

  )培训费用

  不收取培训费。

  )报名要求

  1.每期培训班报名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市属各事业单位每期报名人数不超过1人,额满即止。

  2.请参训单位审核报名人员后,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链接地址及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成功后,请保存页面弹出的班级群二维码并通知参训人员入群报到。已报名成功因故需取消参训的,请报名单位于开班前3个工作日向市人事服务中心提出;未提出亦未按时参训的,该单位当年度后续班次参训需重新报名

  )培训考核及学时登记

  学员按规定完成学业的,由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按照每天8学时发放学时证明,并在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上登记学时,请各参训单位报名前先在系统上注册参训人员个人信息,以便登记学时。岗前(公共科目)培训班颁发结业证书。

  )培训纪律

  集中面授培训学员应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学习培训、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饮酒和娱乐活动。在学习期间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 1/7。

  (五)疫情防控要求

  请派出单位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工作。有以下情况的不安排参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有疑似症状且自测新冠抗原阳性的人员。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积极主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六)报名咨询电话:83550508培训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3552756

  附件:培训班安排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5日   


关于举办2023年第三季度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_0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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