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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下放我市重点扶持企业引进特殊需要人才入户审核事权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1-04-19 15:48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浏览字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实现企业、群众申报引进人才入户“就近办、马上办”,根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重点扶持企业等引进特殊需要人才入户审核事权下放至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权下放的内容

  根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款,在我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市国资委直接或委托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除外),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其审核权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整为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事权下放的时间

  2021年5月1日起下放至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权下放意义

  此次事权下放是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权下放的意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做好我市重点企业的引进特殊需要人才的服务工作。

  (二)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事权下放承接工作

  事权下放涉及的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由我局原有指标进行调减,同时由市发改委统筹向各区调增。2021年相关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已通过《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度迁入人口计划的函》(穗发改〔2021〕25号)调增至各区。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做好事权承接工作,研究制定相应的事权承接方案或工作方案,明确指标使用规范,市调增的指标主要用于市发改委认定的总部企业、重点项目单位(以市发改委公布的年度总部企业目录和重点项目计划建设单位为准)。有关方案在相关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前,报我局备案。

  (三)加强宣传,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事权下放后,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大力做好政策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我市重点扶持企业引进特殊需要人才入户的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申报指南,切实为我市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入户提供优质服务,为促进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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