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1〕187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全面深化引进人才入户“放管服”改革,根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鉴于我市引进人才入户已实现全流程网办及《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已通过电子证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现决定取消引进人才入户批复,具体事项如下:
一、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审核、公示后,取消并不再出具引进人才入户批复,只出具《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作为户籍迁移凭证。
二、引进人才入户申请人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我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中查询到电子版《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后,可据此到公安部门办理后续的入户核准手续。
此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