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1〕4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政数〔2021〕15号)要求,推动“人才入户一件事”模式落地,现将《广州市“人才入户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25日
广州市“人才入户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落实《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政数〔2021〕15号)要求,推动“人才入户一件事”模式落地,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流程再造、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将人才入户事项联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办事体验。
二、工作内容
(一)申报单位范围
1.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引进人才入户的市属用人单位。
2. 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引进人才入户的住所地址在该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
(二)申报人范围
申报人须为上述用人单位接收或录(聘)用,并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三)联办事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后,《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将直接推送至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申报人可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实现全流程网办。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网上提交
用人单位以法人单位账号登录“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和附件,确认资料无误后将申报数据提交市、区人社部门。
(三)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有特殊情况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四)个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审批完成后,审批文件已经推送至相关平台。申请人收到审批完成短信后,可自行至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复核手续。
办理流程图见附件。
四、工作分工
市人社局: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国资委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直接或委托监管企业)等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审核办理。负责签发其所审核的《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负责做好全市人社部门签发的《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与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工作。
各区人社局:负责住所地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的审核办理。负责签发其所审核的《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市、区公安局:负责复核《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登记入户。
五、工作进度
2021年9月,已完成“人才入户一件事”的联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情况,主动沟通,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开展“人才入户一件事”宣传工作。办理业务过程中,要加强工作引导,努力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
(三)鼓励创新,优化服务。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附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