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确保下达我市的乡村人才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按照全市2021年立法、监督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措施》并经局领导审批通过,请各处室、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反馈局人才开发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83522113、8339144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引导和推动人才向乡村流动,充分发挥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进一步推进局系统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技工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制定政策扶持市属技工院校开设涉农专业,优化涉农专业申报和评审机制,推动涉农类专业开发与建设,在重点特色专业申报上予以倾斜。以都市现代农业为主导,建设广州市技工院校涉农专业群,贯通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观赏休闲三大领域,重点打造绿色农业专业群、智慧农业专业群、休闲农业专业群。积极开发粤菜烹饪、无人机技术、生态旅游服务、数字农场等专业。推动广州市技工院校专业布局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发展,打造1所乡村人才振兴品牌学校,新增2所以上技工院校开设涉农或都市现代农业辐射专业。根据我市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结合广州市技工院校涉农专业的招生、就业情况,完善涉农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涉农专业人才的精准培育。推动涉农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在市属技工院校积极引进“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等优秀人才,打造一支熟悉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涉农专业专兼职师资队伍。鼓励各校相关专业教师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专业实践,开办涉农专业的学校至少培养1名专业带头人。大力推进涉农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建设一批涉农或现代都市农业辐射专业数字化教学资源,有条件的学校至少申报1门。(主办:技管处,职教院,协办:各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
二、开展百万农民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农民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扩大农民培训覆盖面,实施“广东百万农民线上培训工程”,围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培养农村技能人才,加强乡村工匠和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创新农技推广体系培育农技推广人才,推进农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人才激励机制。(主办:职建处,协办:各区人社局,技管处,职建中心,各技工院校)
三、建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局属各技师学院加大与各区人社、农业农村部门的合作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区共同建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共享政策、师资、设备和培训场地等资源,合作开展专项职业能力、乡村建筑工匠、乡村建筑施工系列、园林绿化系列、通用系列(家庭用电、用气安全)农村电商系列人员等培训,为我市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利用各技师学院成熟的创新创业培训平台,为有志回乡创业的在校生和乡村创新创业人员进行SYB创业等相关培训。各技师学院专家团队对优秀有潜力的乡村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重点辅导,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主办:职建处,协办:各区人社局,技管处,职建中心,就业中心,各技工院校)
四、组织专家智力帮扶乡村活动。参照我市专家对口帮扶毕节模式,选派医疗、农林、文旅等领域专家,赴花都、从化、增城等涉农区乡镇,通过技术指导、实地交流、答疑解惑、决策咨询等形式,帮扶乡村。帮扶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广泛收集全市基层单位、乡村一线需求,加强对接协调,实现精准服务。(主办:人事服务中心,协办:各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五、开展“十团百人”科技下乡活动。局属各技师学院联合开展“十团百人”科技下乡活动,坚持“一问”,深入走访交流、发放问卷、集中座谈,问需于民。实行“两联”,联系农业相关企业,推动企业技术发展,联系农民,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开展“三送”,送农村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培训下乡;送农业技术专项技能培训下乡;送新型农民综合能力培训下乡。(主办:技管处,协办:各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
六、组织“村官进技校”培训工作。局属各技师学院联合开展“村官进技校”活动,依托各区发动村两委报名推荐,每年组织2期约60名村官进技工院校学习培训,提升村干部管党务政、服务群众、发展经济、改革创新能力,并了解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状况,共建乡村党建支部、乡村养老基地、乡村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技能等级认定基地等,为乡村培养输送技能人才。(主办:技管处,协办:各区人社局,就业中心,各技工院校)
七、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我市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通过考核测评、面试答辩、群众评议等方式考察农业农村专业人才。(主办:专技处,协办:各区人社局,职建处,考试中心,职建中心)
八、开展“广州粤菜师傅名村”培育认定工作。参照第二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评选活动有关“广东粤菜师傅名村”的标准,制定广州市“粤菜师傅名村”认定标准,经各区推荐、专家初审、实地考察、综合认定及网上公示,认定10条市级“粤菜师傅名村”,由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广州粤菜师傅名村”牌匾。(主办:职建处,协办:各区人社局,职建中心)
九、出台进一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以及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起草出台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加大对人才入乡创新创业、服务三农的支持力度,完善各类乡村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主办:人才处,协办:局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就业处,流管处,专技处,职建处,技管处,事业处,劳关处,工资处,养老处,信息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