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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9-09-05 15:12 信息来源: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浏览字号:


穗人考中心函〔201953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43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粤人考〔201928号)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为口译考试和笔译考试两种形式,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2019年下半年翻译口译、笔译考试全部采用机考方式。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下半年口译和笔译考试的各语种、级别、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

类型

考试时间

考试级别、科目、语种

考试

方式

口译

考试

11

16

(周六)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机考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英、俄、德、西)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俄、德、西)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俄、德、西)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

笔译

考试

11

17

(周日)

9:00-11: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13:30-16:30

一级《笔译实务》(俄、德、西)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俄、德、西)

注: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执行。

(一)报考一级翻译考试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考试条件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

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253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2.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考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9月4日9:009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4日9:009月19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1.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原则上请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凡属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2. 符合一级翻译以及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2款的人员,在完成信息填报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还需上传相应的电子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或已取得的二级翻译证书)。

3.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1款的人员,在完成信息填报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还需上传《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外文考办字〔20166号规定,一级口译考试每人50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考试每人每科177.5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每人每科477.5元,三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160元;二级、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一级、二级、三级《笔译实务》科目90元。

需要领取票据的报考人员,请按领取非税收入票据指南操作。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11119:00—1115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已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11517:00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须在918日前向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提交证明材料(附件3),核查无误后,方可缴费。

四、考试提醒事项

(一)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生在考试间隔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

(三)考生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四)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考试使用的黑色墨水笔由考点统一提供,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五)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六)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考生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五、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结束60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全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一级翻译以及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证书发放

考生可自愿选择现场办理证书领取或网上邮寄证书服务。

1.现场领证的考生,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业务专题网站的领证通知时间,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如代领须凭代领人及资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领取。

2.邮寄领证的考生,考后复核或领证期间注册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填报邮寄信息,并在网上证书查询管理证书发放状态查询处,查看证书邮寄状态,及时接收证书并支付到付邮费。

(二)证书查询

证书发放进度、资格证书信息验证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

九、咨询服务电话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对外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83543605

 

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53所)

3.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94


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兹证明:学生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如成绩合格,经审核评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将于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处、部)

(盖章)                (盖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

试点单位名单(253所)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5

中国科学院大学

2

安徽师范大学

26

北京工商大学

3

合肥工业大学

2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8

中国传媒大学

5

安徽工业大学

29

中国人民大学

6

安徽理工大学

30

中国政法大学

7

安徽工程大学

31

北京中医药大学

8

安庆师范大学

32

中央财经大学

9

北京大学

33

中央民族大学

10

北京外国语大学

34

西南大学

1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35

四川外国语大学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6

西南政法大学

13

北京师范大学

37

重庆大学

14

北京语言大学

38

重庆师范大学

1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9

重庆医科大学

16

首都师范大学

40

重庆邮电大学

17

北京交通大学

41

厦门大学

18

北京科技大学

42

福建师范大学

19

北京理工大学

43

福州大学

20

北京林业大学

44

华侨大学

21

北京邮电大学

45

兰州大学

22

国际关系学院

46

西北师范大学

23

华北电力大学

47

兰州交通大学

24

外交学院

48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49

中山大学

77

河南大学

50

华南理工大学

78

河南科技大学

51

华南师范大学

79

河南师范大学

52

暨南大学

80

信阳师范学院

53

广东工业大学

81

郑州大学

54

华南农业大学

82

河南农业大学

55

广西大学

83

河南中医学院

56

广西民族大学

84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57

广西师范大学

85

郑州轻工业学院

58

广西科技大学

8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59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87

黑龙江大学

60

桂林理工大学

88

东北林业大学

61

广西师范学院

89

哈尔滨工程大学

62

贵州大学

90

哈尔滨工业大学

63

贵州师范大学

91

哈尔滨理工大学

64

贵州财经大学

92

哈尔滨师范大学

65

海南大学

93

牡丹江师范学院

66

海南师范大学

94

华中师范大学

67

河北大学

95

武汉大学

68

华北理工大学

96

湖北大学

69

河北师范大学

97

华中科技大学

70

燕山大学

98

三峡大学

71

河北传媒学院

99

武汉理工大学

72

河北工业大学

100

中国地质大学

73

河北科技大学

10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4

河北经贸大学

102

中南民族大学

75

河北农业大学

103

华中农业大学

76

信息工程大学洛阳校区

104

武汉工程大学

105

武汉科技大学

133

南京理工大学

106

湖北中医药大学

134

南京农业大学

107

武汉纺织大学

135

江苏师范大学

108

湖南师范大学

136

扬州大学

109

中南大学

137

中国矿业大学

110

湖南大学

138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111

长沙理工大学

139

南京林业大学

112

湖南科技大学

14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13

湘潭大学

141

南京邮电大学

114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42

江西师范大学

115

吉首大学

143

南昌大学

116

湖南农业大学

144

华东交通大学

117

南华大学

145

南昌航空大学

118

湖南工业大学

146

江西理工大学

119

东北师范大学

147

江西财经大学

120

吉林大学

148

景德镇陶瓷大学

121

延边大学

149

赣南师范大学

122

吉林师范大学

15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23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151

大连外国语大学

124

长春师范大学

152

大连海事大学

125

东北电力大学

153

大连理工大学

126

长春大学

154

东北大学

127

南京大学

155

辽宁大学

128

南京师范大学

156

辽宁师范大学

129

苏州大学

157

沈阳师范大学

130

东南大学

158

大连海洋大学

131

河海大学

159

东北财经大学

13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60

沈阳建筑大学

161

沈阳理工大学

189

西安交通大学

162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190

西北大学

163

内蒙古大学

191

西北工业大学

164

内蒙古师范大学

192

空军工程大学

165

内蒙古工业大学

193

陕西科技大学

166

宁夏大学

194

西安理工大学

167

山东大学

195

西安石油大学

168

中国海洋大学

196

西北政法大学

169

济南大学

197

西安科技大学

170

聊城大学

198

西安工程大学

171

鲁东大学

199

延安大学

172

青岛大学

200

西安邮电大学

173

青岛科技大学

201

西藏民族大学

174

曲阜师范大学

202

复旦大学

175

山东财经大学

203

上海交通大学

176

山东科技大学

204

上海外国语大学

177

山东师范大学

205

同济大学

178

烟台大学

206

华东师范大学

179

中国石油大学

207

东华大学

180

山东建筑大学

208

上海大学

181

齐鲁工业大学

20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182

山东理工大学

210

上海海事大学

183

山西大学

211

上海理工大学

184

山西师范大学

212

上海师范大学

185

太原理工大学

213

华东理工大学

186

西安外国语大学

214

华东政法大学

187

陕西师范大学

215

上海中医药大学

18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16

上海海洋大学

217

上海财经大学

244

浙江大学

218

四川大学

245

浙江工商大学

219

成都理工大学

246

浙江师范大学

220

电子科技大学

247

浙江理工大学

221

四川师范大学

248

杭州师范大学

222

西华大学

249

浙江财经大学

223

西南财经大学

250

河南理工大学

224

西南交通大学

251

长江大学

225

西南科技大学

252

武汉轻工大学

226

西南石油大学

253

天津商业大学

227

西南民族大学

 

 

228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29

南开大学

 

 

230

天津外国语大学

 

 

231

天津财经大学

 

 

232

天津大学

 

 

233

天津理工大学

 

 

234

天津师范大学

 

 

235

中国民航大学

 

 

236

新疆大学

 

 

237

新疆师范大学

 

 

238

云南大学

 

 

239

云南民族大学

 

 

240

云南师范大学

 

 

241

昆明理工大学

 

 

242

云南农业大学

 

 

243

宁波大学

 

 

 



附件3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

材料要求

  

1. 考生报考承诺书(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

2.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 符合报考一级翻译考试条件中第1款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

4. 符合报考一级翻译考试条件中第2款的人员还需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中第1款的人员还需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一份。

6.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中第2款的人员还需提交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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