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考中心函〔2019〕5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43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粤人考〔2019〕28号)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为口译考试和笔译考试两种形式,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2019年下半年翻译口译、笔译考试全部采用机考方式。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下半年口译和笔译考试的各语种、级别、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 类型 | 考试时间 | 考试级别、科目、语种 | 考试 方式 | |
口译 考试 | 11月 16日 (周六)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机考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英、俄、德、西)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俄、德、西)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俄、德、西)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 | |||
笔译 考试 | 11月 17日 (周日)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
13:30-16:30 | 一级《笔译实务》(俄、德、西) | |||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俄、德、西) |
注: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执行。
(一)报考一级翻译考试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考试条件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
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253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2.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考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9月4日9:00—9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4日9:00—9月19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1.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原则上请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凡属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2. 符合一级翻译以及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2款的人员,在完成信息填报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还需上传相应的电子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或已取得的二级翻译证书)。
3.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1款的人员,在完成信息填报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还需上传《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外文考办字〔2016〕6号规定,一级口译考试每人50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考试每人每科177.5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每人每科477.5元,三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160元;二级、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一级、二级、三级《笔译实务》科目90元。
需要领取票据的报考人员,请按“领取非税收入票据指南”操作。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1月11日9:00—11月15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已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5日17:00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须在9月18日前向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提交证明材料(附件3),核查无误后,方可缴费。
四、考试提醒事项
(一)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生在考试间隔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
(三)考生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四)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考试使用的黑色墨水笔由考点统一提供,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五)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六)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考生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五、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结束60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全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一级翻译以及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证书发放
考生可自愿选择现场办理证书领取或网上邮寄证书服务。
1.现场领证的考生,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业务专题网站的领证通知时间,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如代领须凭代领人及资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领取。
2.邮寄领证的考生,考后复核或领证期间注册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填报邮寄信息,并在网上证书查询管理—证书发放状态查询处,查看证书邮寄状态,及时接收证书并支付到付邮费。
(二)证书查询
证书发放进度、资格证书信息验证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
九、咨询服务电话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对外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83543605。
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53所)
3.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9月4日
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姓 名 |
| 性 别 |
| 所在学校 |
|
身份证号 |
| 学 号 |
| ||
在
读
证
明
|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如成绩合格,经审核评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处、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
试点单位名单(253所)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1 | 安徽大学 | 25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2 | 安徽师范大学 | 26 | 北京工商大学 |
3 | 合肥工业大学 | 27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4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28 | 中国传媒大学 |
5 | 安徽工业大学 | 29 | 中国人民大学 |
6 | 安徽理工大学 | 30 | 中国政法大学 |
7 | 安徽工程大学 | 31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8 | 安庆师范大学 | 32 | 中央财经大学 |
9 | 北京大学 | 33 | 中央民族大学 |
10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34 | 西南大学 |
11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35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1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36 | 西南政法大学 |
13 | 北京师范大学 | 37 | 重庆大学 |
14 | 北京语言大学 | 38 | 重庆师范大学 |
15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39 | 重庆医科大学 |
16 | 首都师范大学 | 40 | 重庆邮电大学 |
17 | 北京交通大学 | 41 | 厦门大学 |
18 | 北京科技大学 | 42 | 福建师范大学 |
19 | 北京理工大学 | 43 | 福州大学 |
20 | 北京林业大学 | 44 | 华侨大学 |
21 | 北京邮电大学 | 45 | 兰州大学 |
22 | 国际关系学院 | 46 | 西北师范大学 |
23 | 华北电力大学 | 47 | 兰州交通大学 |
24 | 外交学院 | 48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49 | 中山大学 | 77 | 河南大学 |
50 | 华南理工大学 | 78 | 河南科技大学 |
51 | 华南师范大学 | 79 | 河南师范大学 |
52 | 暨南大学 | 80 | 信阳师范学院 |
53 | 广东工业大学 | 81 | 郑州大学 |
54 | 华南农业大学 | 82 | 河南农业大学 |
55 | 广西大学 | 83 | 河南中医学院 |
56 | 广西民族大学 | 84 |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
57 | 广西师范大学 | 85 | 郑州轻工业学院 |
58 | 广西科技大学 | 86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59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87 | 黑龙江大学 |
60 | 桂林理工大学 | 88 | 东北林业大学 |
61 | 广西师范学院 | 89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62 | 贵州大学 | 90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63 | 贵州师范大学 | 91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64 | 贵州财经大学 | 92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65 | 海南大学 | 93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66 | 海南师范大学 | 94 | 华中师范大学 |
67 | 河北大学 | 95 | 武汉大学 |
68 | 华北理工大学 | 96 | 湖北大学 |
69 | 河北师范大学 | 97 | 华中科技大学 |
70 | 燕山大学 | 98 | 三峡大学 |
71 | 河北传媒学院 | 99 | 武汉理工大学 |
72 | 河北工业大学 | 100 | 中国地质大学 |
73 | 河北科技大学 | 101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74 | 河北经贸大学 | 102 | 中南民族大学 |
75 | 河北农业大学 | 103 | 华中农业大学 |
76 | 信息工程大学洛阳校区 | 104 | 武汉工程大学 |
105 | 武汉科技大学 | 133 | 南京理工大学 |
106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134 | 南京农业大学 |
107 | 武汉纺织大学 | 135 | 江苏师范大学 |
108 | 湖南师范大学 | 136 | 扬州大学 |
109 | 中南大学 | 137 | 中国矿业大学 |
110 | 湖南大学 | 138 |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
111 | 长沙理工大学 | 139 | 南京林业大学 |
112 | 湖南科技大学 | 140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113 | 湘潭大学 | 141 | 南京邮电大学 |
114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142 | 江西师范大学 |
115 | 吉首大学 | 143 | 南昌大学 |
116 | 湖南农业大学 | 144 | 华东交通大学 |
117 | 南华大学 | 145 | 南昌航空大学 |
118 | 湖南工业大学 | 146 | 江西理工大学 |
119 | 东北师范大学 | 147 | 江西财经大学 |
120 | 吉林大学 | 148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121 | 延边大学 | 149 | 赣南师范大学 |
122 | 吉林师范大学 | 150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123 |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 151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124 | 长春师范大学 | 152 | 大连海事大学 |
125 | 东北电力大学 | 153 | 大连理工大学 |
126 | 长春大学 | 154 | 东北大学 |
127 | 南京大学 | 155 | 辽宁大学 |
128 | 南京师范大学 | 156 | 辽宁师范大学 |
129 | 苏州大学 | 157 | 沈阳师范大学 |
130 | 东南大学 | 158 | 大连海洋大学 |
131 | 河海大学 | 159 | 东北财经大学 |
132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160 | 沈阳建筑大学 |
161 | 沈阳理工大学 | 189 | 西安交通大学 |
162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190 | 西北大学 |
163 | 内蒙古大学 | 191 | 西北工业大学 |
164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92 | 空军工程大学 |
165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193 | 陕西科技大学 |
166 | 宁夏大学 | 194 | 西安理工大学 |
167 | 山东大学 | 195 | 西安石油大学 |
168 | 中国海洋大学 | 196 | 西北政法大学 |
169 | 济南大学 | 197 | 西安科技大学 |
170 | 聊城大学 | 198 | 西安工程大学 |
171 | 鲁东大学 | 199 | 延安大学 |
172 | 青岛大学 | 200 | 西安邮电大学 |
173 | 青岛科技大学 | 201 | 西藏民族大学 |
174 | 曲阜师范大学 | 202 | 复旦大学 |
175 | 山东财经大学 | 203 | 上海交通大学 |
176 | 山东科技大学 | 204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177 | 山东师范大学 | 205 | 同济大学 |
178 | 烟台大学 | 206 | 华东师范大学 |
179 | 中国石油大学 | 207 | 东华大学 |
180 | 山东建筑大学 | 208 | 上海大学 |
181 | 齐鲁工业大学 | 209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182 | 山东理工大学 | 210 | 上海海事大学 |
183 | 山西大学 | 211 | 上海理工大学 |
184 | 山西师范大学 | 212 | 上海师范大学 |
185 | 太原理工大学 | 213 | 华东理工大学 |
186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214 | 华东政法大学 |
187 | 陕西师范大学 | 215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188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216 | 上海海洋大学 |
217 | 上海财经大学 | 244 | 浙江大学 |
218 | 四川大学 | 245 | 浙江工商大学 |
219 | 成都理工大学 | 246 | 浙江师范大学 |
220 | 电子科技大学 | 247 | 浙江理工大学 |
221 | 四川师范大学 | 248 | 杭州师范大学 |
222 | 西华大学 | 249 | 浙江财经大学 |
223 | 西南财经大学 | 250 | 河南理工大学 |
224 | 西南交通大学 | 251 | 长江大学 |
225 | 西南科技大学 | 252 | 武汉轻工大学 |
226 | 西南石油大学 | 253 | 天津商业大学 |
227 | 西南民族大学 |
|
|
228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
|
229 | 南开大学 |
|
|
230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
|
231 | 天津财经大学 |
|
|
232 | 天津大学 |
|
|
233 | 天津理工大学 |
|
|
234 | 天津师范大学 |
|
|
235 | 中国民航大学 |
|
|
236 | 新疆大学 |
|
|
237 | 新疆师范大学 |
|
|
238 | 云南大学 |
|
|
239 | 云南民族大学 |
|
|
240 | 云南师范大学 |
|
|
241 | 昆明理工大学 |
|
|
242 | 云南农业大学 |
|
|
243 | 宁波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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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
材料要求
1. 考生报考承诺书(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
2.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 符合报考一级翻译考试条件中第1款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
4. 符合报考一级翻译考试条件中第2款的人员还需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中第1款的人员还需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一份。
6.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中第2款的人员还需提交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