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考中心函〔2019〕5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50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粤人考〔2019〕2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该项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1月16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客观题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 | 客观题 | |
11月17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客观题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 主客观题 |
注: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2.《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共7个专业。
(二)考试地点
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报考条件按照《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 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
1.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级别为免一科)。
2.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
3.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三)报考条件说明
1. 以上报考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2.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
(1)2018年度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2019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2)原制度文件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3)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4)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四)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10月8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10月9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并签署承诺
1.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凡属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2. 签署承诺。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下载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缴费
考试报名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64元收取。
需要领取票据的考生,请按“领取非税收入票据指南”操作。
(四)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1日9:00-11月15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已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5日17:00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更正。考试当天,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纸质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五)报考注意事项
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如报考“广州市报名点”的,须在10月8日前工作时间段内,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提交证明材料(附件),核查无误后,方可缴费。
四、考试提醒事项
(一)2019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有关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混合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有关规定
考试成绩计划于2020年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广州市报名点”考生,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业务专题网站发布的考后核查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我市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广州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业务专题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期10天。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证书发放
考生可自愿选择到考试机构现场办理证书领取或证书邮寄服务。
1. 现场领证的考生,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业务专题网站的领证通知时间,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资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领取)。
2. 邮寄领证的考生,领证时注册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填报邮寄信息,并在网上证书查询管理—证书发放状态查询处,查看证书邮寄状态,及时接收证书并支付到付邮费。
(二)证书查询
证书发放进度、资格证书信息验证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
九、咨询服务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83543605。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2.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3.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
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 学历(学位) |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
1 | 中专学历 |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
2 | 大学专科学历 |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
3 | 大学本科学历 |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
4 | 第二学士学位 | |
5 | 硕士学位 |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
6 | 博士学位 |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2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 专业类别 | 执业行业 |
1 | 煤矿安全 | 煤炭行业 |
2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
3 | 化工安全 |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
4 | 金属冶炼安全 |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
5 | 建筑施工安全 | 建设工程各行业 |
6 | 道路运输安全 |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
7 |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
附件3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
材料要求
1. 考生报考承诺书(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
2.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位)证书原件。
3. 符合“考全科”第6款考试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 符合“免二科”考试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5. 符合“增报专业”考试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