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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9-07-10 15:46 信息来源: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浏览字号:

穗人考中心函〔2019〕3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31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粤人考〔2019〕2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该项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报考条件者。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报考全部4科)、“免二科”(免试2个科目)两类。

1.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试条件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2.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考试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3. 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4. 外籍及港澳台人员考试条件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考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考和缴费时间

网上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7月11日9:00-7月25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7月11日9:00-7月26日17:00。

(二)报考人员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注册后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不能修改,且系统将对这些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三)上传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然后将审核通过的照片上传。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四)核验状态

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学历学位信息的核验状态可在“注册维护”中“修改学历”上查看。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可在注册完或补充完善好个人信息的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

(五)填报信息并签署承诺

填报信息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全部内容,点击“已阅读并知晓”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信息。

1.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凡属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2. 签署承诺。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可下载)全部内容,承诺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他人代为承诺

(六)报名信息确认

1.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通过核验的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2.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先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核对报名信息,点击“确认符合”,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七)现场人工核查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人员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须在7月24日前工作时间段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提交证明材料(附件),核查无误后,方可缴费。

(八)缴费

1. 缴费方式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完成缴费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为报考成功。

2. 费用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规定执行:

(1)《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按每人每科75元收取。

(2)《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87元收取。

(九)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 2019年9月2日 9:00-9月6日 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打印后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务必在9月6日17:00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更正。考试当天,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版》为准。具体见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www.capec.org.cn/book)

(二)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9月7日

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客观题

9月8日

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客观题

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主观题

(三)考试地址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四)有关事项

参加“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考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11月上旬公布,国家划定的合格标准线将在之后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五、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实施在线人工核查。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报考人员,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业务专题网站发布的考后核查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一)核查的内容

报名期间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核查不符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此类报考人员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六、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一)公示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广州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业务专题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期10天。

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二)举报受理

公示期间,受理对我市公示名单报考人员的举报申请。

七、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证书委托广东省设备监理协会负责发放,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广东省设备监理协会网站(www.gapec.org.cn/web/index.aspx)通知,联系电话:020-38835202。

(二)证书查询

证书发放进度、资格证书信息验证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

八、注意事项

(一)违纪违规处理

1. 雷同答卷处理。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 考试违纪处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 虚假承诺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联合惩戒。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联系方式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83543605。

 

附件: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10日







附件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

材料要求

 

1. 考生报考承诺书(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

2.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

3.除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符合“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

4.外籍及港澳台居民须提交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原件,还应提交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认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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