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0〕2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69号)要求,2020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科目合并于11月7日、8日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11月7日考试安排
(二)11月8日考试安排
(三)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个考试项目在同一日期开展,预计考场资源将异常短缺,故不排除在花都、从化、番禺、增城等区设置考点考场的可能性,如因此给广大考生参考造成不便,请予理解,我们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随机编排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28日9:00-8月11日17:00。
(一)用户注册
首次登录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指定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录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二)电子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须在报名页面下载照片验证工具软件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
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295×413像素),转换后的照片约10K。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填报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上传个人电子照片后,在系统中填报报考级别、报考资格、报考科目等信息后提交个人信息。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属于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并如实填写其他信息。
(四)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须阅读《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五)缴费
广东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工信教〔2016〕111号)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纸笔科目按每人每科63元收取,机考科目(信息处理技术员)按每人每科73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报考信息修改
个人报名信息一经填报提交,报名系统将不允许个人自行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务必慎重填报。
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0年11月2日 9:00-11月6日 17:00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1月6日前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通过身份认证后申请办理修改。已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更正证明材料及事实依据后,需经审核同意方可修改。请需修改的报考信息的人员预留充足时间。考试结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试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报考注意事项
1.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须接受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在线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1.考试大纲信息已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高级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
3.《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案例分析》和《论文》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合并组织,采用上机方式进行考试。
4.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六、监督监管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社会机构或个人等第三方可登录该系统验证电子证书真伪。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效力。可通过在线查询的考试证书不再开具纸质鉴定证明。
(二)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考试合格并通过核验的考生,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发布的领证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防疫防控要求
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工作动态”栏目)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违纪违规处理
1.雷同答卷处理。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试违纪处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虚假承诺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联合惩戒。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咨询服务
相关信息敬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考生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到咨询邮箱:gzexam@163.com。如因工作调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7月28日